RSS
热门关键字:  湘潭大学  湘大校园  大学  杭州火车订票  湘大
当前位置 :| 主页>湘大校园>校园资讯>

湘潭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告

进入论坛 来源:湘大官方网站 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08-04-03 点击:

为切实做好2008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17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将硕士生复试录取通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

1、复试和录取的规则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各学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组成若干专家组进行复试。

二、复试的具体要求:

1考生取得复试资格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单科和总分达到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A类地区)

①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请主动与报考学院(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1)联系;

②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请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调剂申请;

③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2、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具体安排

地点

负责单位

411

考生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到研招办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后考生到各学院了解复试各项具体事宜

 

体检

第二田径场玻璃房

 

各学院

 

校医院

研招办

 

 

 

 

校医院

412

 

200—230

300—5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复试

听力

专业课考试(笔试)

 

 

逸夫楼

逸夫楼

 

 

研究生处

各学院

  4月12上午,13日一天

面试、口语、加试

各学院

大英部

各学院

3资格审查

所有取得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①初试准考证;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考生档案单位政审材料(档案单位一般应与报名时填报的工作或学习单位一致须加盖公章);

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三、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①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分。由招生学院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有选考科目者,请提前以书面告知报考学院。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湘潭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测试(其中,非外语专业的英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小语种、外语专业的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具体办法另行通知),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5分;外语口语测试满分为5分(大英部)。

3、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和身体状况的评价,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分,具体面试形式由学院自定。

4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以外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和跨专业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小于60分)将不予录取。

5MBA考生须考核政治理论水平。

6各学院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公布。

四、体检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

考生能否录取及录取奖学金等级的确定,严格按考生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为准。

最后总成绩计算方法:

1、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专业课成绩占10%、面试占10%、听力5%、口语占5%

2、 ① 初试总成绩÷5×0.7 = A

② 复试成绩B = B1(专业课成绩)+ B2(面试成绩)+ B3(听力、口语)

3、最后综合成绩D = A + B

六、调剂

调剂复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45)才能进行。调剂复试录取手续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拟调剂来我校的考生应满足下列条件:(1)考生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复试录取条件;(2)初试成绩满足我校拟接收学科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3)接收学科专业与考生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满足以上条件的调剂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并按照相关提示填写调剂志愿。湘潭大学研招办将于 3 天内对调剂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与相关院系联系参加复试。复试后,各学院将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上报研招办,再由研招办向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学校发调剂接收函,各学院督促考生尽快与第一志愿报考学校联系并办理调档手续。报考材料(盖有第一志愿学校研招办公章的调剂表、试卷等)寄送我校研招办,我校将按招考材料到达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初试成绩。

3考生遗失准考证的,招生办不再补办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将领取《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凭《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有准考证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将在准考证上盖章注明,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

 

 

附件1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

老师

0732-8292172

xb@xtu.edu.cn

商学院

老师

0732-8293467

zouxunpei@yahoo.com.cn

老师(MBA)

0732-8293486

mba@xtu.edu.cn

法学院

老师

0732-8293566

chenye@xtu.edu.cn

文学与新闻学院

老师

0732-8293792

yinhong@xtu.edu.cn

外国语学院

老师

0732-8292239

wujingfen@xtu.edu.cn

公共管理学院

老师

0732-8293334

lhledu@xtu.edu.cn

旅游管理学院

老师

0732-8292191

adw123@xtu.edu.cn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老师

0732-8298125

sxxb@xtu.edu.cn

材料与光电物理学院

老师

0732-8292195

spxie@xtu.edu.cn

化学学院

老师

0732-8292229

hxxyuan@xtu.edu.cn

化工学院

老师

0732-8298171

hgy@xtu.edu.cn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老师

0732-8293240

ddd@xtu.edu.cn

机械工程学院

老师

0732-2881781

Pengxh-jxy@xtu.edu.cn

信息工程学院

老师

0732-8292217

cie@xtu.edu.cn

 

 

 

 

打印】【关闭
收藏: 新浪ViVi 搜狐网摘 365Key网摘 天极网摘 我摘 POCO网摘 博采网摘 YouNote网摘 和讯网摘 博拉网 亿友响享 igooi网摘 I2Key网摘 天下图摘 百特门网摘 Google书签 Del.icio.us Yahoo书签 diigo it 提交新发现,Dig it DIGG this story 添加到百度搜藏 将本文在板儿砖上开砖场
【责任编辑:cxckd】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赞助商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