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关于2007年硕士生复试有关具体事项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2007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任务,根据《教育部部关于做好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18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将硕士生复试录取通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
1、复试和录取的规则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各学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复试的具体要求:
1、考生取得复试资格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和总分都达到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A类地区)。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见
http://yz.chsi.com.cn/kyzx/kydt/200703/20070329/765884.html。
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含推免生)都有复试资格。请上线考生主动与报考学院联系。推免生须参加面试、体检。
2、资格审查:
4月6日,考生到研招办报到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携带一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须加盖公章);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我办发复试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复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3、体检
时间:4月6日。体检表由医院提供,请考生主动与医院联系。报考本校的在校上线考生可以提前体检。
4、资格审查后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复试准考证到各学院报到,了解复试各项具体事宜。
三、 复试时间、内容和方式:
1、外语听力测试:
闭卷,听力测试考试时间0.5小时。时间:4月7日下午2:00—2:30。地点:逸夫楼。
2、专业课笔试:
闭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由相关学院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有选考科目者,请提前以书面告知报考学院。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湘潭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MBA考生须考核政治理论水平,成绩将计入复试成绩。
时间:4月7日下午3:00—5:00。
地点:逸夫楼
3、外语口语测试:由大英部组织,各学院确定时间。
4、面试:
每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各学院确定时间。
⑴专业综合知识测试(具体内容由院系确定)
⑵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内容由院系确定)
5、加试:跨学科专业报考的本科考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报考学科专业的不同于初试科目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见《湘潭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每门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小于60分)将不予录取。
四、录取
复试结束后由各学院将复试情况上报研招办,经研招办审核后各学院方才能公布复试结果。
考生能否录取及录取类别的确定,严格按考生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为准。
最后总成绩计算方法: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专业课成绩占10%、面试占10%、听力占5%、口语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