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计划
我省2007年选调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
高校毕业生人数为100名(其中:法院50名,检察院50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省内外普通高校统招
大学本科以上法律(法学)类及刑侦专业、通过国家统一司法
考试的其他专业的2007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
学生)。
2、至2007年7月在贵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2005年大学本科以上法律(法学)类及刑侦专业、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其他专业毕业的两年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和2006年大学本科以上法律(法学)类及刑侦专业、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其它专业毕业的一年期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特别是“法轮功”等歪理邪说,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职务;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或系(含校属学院)级“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社会
实践先进个人”。
3、西部计划志愿者,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获得过县级以上优秀志愿者称号,目前仍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作为联络员,抽调到省内各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
管理办公室工作的两年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一年以上),并在服务单位参加年终考核合格者。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练自己,服从组织分配。
5、身体健康,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6、截止2007年6月30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在校期间或服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亲属因严重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5、具体选调方法及通知公告见贵州省人事人才网官方网站,如有意向的同学请自行下载报名表及相关表格,交至各学院负责就业的老师,再由各学院核对统一交至校就业指导中心
就业指导科。
贵州人事人才网网址:www.gzrs.gov.cn
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址
www.gzsjyzx.com
通信地址:贵阳市广顺路1号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邮编:550002;
联系电话:
贵州省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0851)6992022
贵州省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0851)657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