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引用由 yl198432 于 2006-11-13 08:49 发表的内容:
回复23楼。
1:你没有看懂,也没有资格说我。
2:同上。
3—5:每个人对比赛对冠军的看法都不一样。我只是把我的看法说出来。
6:说裁判是黑哨,拿出证据。
我看要回娘胎的是你。
哈,你为什么要逃避呢?辩驳不了就只能说"你没有看懂,也没有资格说我。"?我没有看懂,你可以解释给我听.此外,要是任何事情都强调是自己的看法,即使里面有逻辑错误也视而不见,我只能说这个人很悲哀.
同时,告诉你,本人在学校的时候,在校足球队呆了3年,体育部各中的情况应该比你了解得多,裁判有照顾哨,偏向队内有校级别运动员的事情是很平常的.美国汤普森(应该是这个名字)确实杀了人,但是美国法律部门和警察由于证据不足而定不了其罪,但是他杀了人这个事实是不会改变的.有时候很明显的事情,证据往往显得不再重要.说这个并不是想炫耀什么,只是想加强我说话的可信度而已,你要是还认为那些体育组的人不存在潜规则,而是一味地强调证据,那告诉你,只有司法介入,才能有真正的所谓"证据",否则,即使是再确凿的证据也只是一些人的臆想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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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爆射♂ 于 2006-11-13 09:24 编辑 ]